据财政部网站,经全国人大批准,2021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00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6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0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676亿元。1—10月,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6624亿元(一般债券7552亿元,专项债券29072亿元);再融资债券28291亿元(一般债券17152亿元,专项债券11139亿元)。
10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760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144亿元(一般债券734亿元,专项债券5410亿元);再融资债券2616亿元(一般债券1586亿元,专项债券1030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22个地区发行了新增债券,15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北京市、江苏省、江西省、山东地区、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新增债券共计51.30亿元。辽宁地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再融资债券1亿元。本月,深圳市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50亿元;广东地区在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22亿元。
——从债券期限看,平均年限13.5年。一般债券2319亿元,平均年限7.5年,其中7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40.69%;其余年限有2年期、3年期、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49%、12.48%、19.04%、18.89%、6.11%、1.35%、0.95%。专项债券6441亿元,平均年限15.6年,其中1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24.44%;其余年限有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02%、0.70%、2.21%、4.98%、10.45%、23.90%、15.0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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