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关于融入绿色低碳时代,加快实现钢铁产业“双碳”目标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配合市发改委制定《唐山市打造精品钢铁万亿级产业的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钢铁企业发展氢能产业,鼓励推广厂区内建设厂站一体(制氢工厂、加氢站一体化)的加气母站,对钢铁企业置换氢燃料电池重卡的,优先享受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支持钢铁企业参与我市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先将全市的光伏可开发资源分配给钢铁企业,通过光伏发电赚取"绿证"用以抵消企业的碳排放量。引进推广减碳工艺。支持钢铁企业探索使用熔融还原炼铁、气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等减碳工艺,鼓励企业探索"以氢代煤"实践。”
(二)严格淘汰落后装备。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部署,2021年制定并印发《唐山市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关于对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进行再排查再清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钢铁行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落后产品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市无落后产能及装备。
(三)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工作部署,2021年印发《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开展两轮全面排查,全面更新中(工)频炉企业、独立热轧钢企业“两本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动态监管机制。2021年我市未发生“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配合发改部门制定钢铁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积极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等产业耦合发展,提高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
(二)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三)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推广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薄带铸轧、高效轧制、基于大数据的流程管控、节能环保等关键共性技术,鼓励企业加大先进电炉、特种冶炼、高端检测等通用专用装备和零部件创新资源投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
(关键字:唐山 钢铁冶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