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电煤储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2〕16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省级储煤基地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3〕87号)要求,经各市(州)工信局推荐、专家组现场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后确认吉林东北热力有限公司、长春市良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天发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为2023年新增省级煤炭储备基地。
被确认为“省级煤炭储备基地”的企业,要采取市场化、法制化经营方式,按照所在地规划、环保、安全要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省应急电煤储备管理规定,确保发挥省级煤炭储备基地的应急保障作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31日
(关键字:吉林 煤炭储备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