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12月2日发表声明,决定从12月6日起对未参与“价格承诺”的出口欧盟的中国太阳能板生产商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而这部分企业数量可能达到光伏出口企业的三成左右。
根据当天声明,欧盟委员会确定了自2013年8月起参与“价格承诺”的中国企业名单,并称,此征税措施只适用于未参加“价格承诺”的中国企业。欧盟的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税率将高达47.6%。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欧盟对未参与“价格承诺”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双反关税,意味着这些企业将基本退出欧洲市场。本来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主要就是薄利多销,利润不高,如果征收双反关税后,企业基本没有利润空间,也不可能跟其他企业竞争,只有退出市场。
中欧光伏贸易争端源于欧委会分别于去年9月和11月启动对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金额高达210亿欧元(约合285亿美元)。这项贸易争端被称为欧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双反”案件。
2013年8月2日,欧委会宣布中欧光伏贸易争端以“价格承诺”的形式达成“友好解决方案”,其核心内容是中国太阳能板出口商要设定一个最低价,即在欧洲销售产品的价格不会低于此最低价。
查询94家承诺企业名单,包括英利、尚德、赛维、天合光能、晶科等光伏大厂均出现在了“免税”榜单上。据欧洲媒体报道,产品销往欧盟的中国太阳能板出口商当中的70%参与了“价格承诺”。
“未参与价格承诺的企业,需要加紧扩展内地市场,同时积极开发其他国际市场,这样才能把影响降到最低。欧盟这次事件给中国光伏企业敲响了警钟,低技术、低附加值产品生产没有前途,未来国内光伏企业应该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技术含量,这样才能避免低价竞争,也能免受双反困扰。”白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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