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布《关于下达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其中轻稀土5.95万吨全部分配给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较去年增长了19%。
根据通知,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轻稀土5.95万吨,全部分配给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钨精矿(三氧化钨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500吨,其中主采1000吨,分配给内蒙古时丹达矿业有限公司巴林左旗东山湾矿区东南外围银钨钼多金属矿主采400吨,东乌珠穆沁旗钨矿主采200吨,太仆寺旗金地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主采400吨;综合利用500吨,分配给赤峰市维拉斯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锌多金属矿综合利用300吨,西乌珠穆沁旗道伦达坝二道沟铜多金属矿综合利用200吨。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强钨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工作。发现超指标生产、假借主采其他矿种之名偷采、不按规定按时上报数据、不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此前国土部曾下达了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万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万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万吨。中重稀土开采指标与2013年持平,轻稀土开采指标则同比增加了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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