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5日起,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62号联合公告)正式生效 ,对海关商品编码720221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55%,小于90%)、720229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等于30%且不超过55%)项下的商品,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硅铁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危险性是遇湿放出可燃气体,因此需要在外包装上加贴危险公示标签。该公告实施一个月以来,宁夏检验检疫局共检验上述两种硅铁55批,同比 增长66.7%;涉及金额3803.2万美元,同比增长258.8%。货物主要销往日本、印度、泰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其中,硅铁检验不合格批次为10批,批次不合格率约为 18.2%,批次不合格率较高的原因为货物的品质检测结果与合同要求不符,均已进行降级处理。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外贸企业,硅铁出口报检时必须提供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在安全、卫生、环保、 反欺诈等项目的检验监管。同时,企业应了解出口货物和外贸合同的有关要求,密切关注不同国家对货物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加强自身实验室建设,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共同打造“中国品牌”,维护“中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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