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我国光伏装机量超过10GW,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2015年,国内装机量更是有望进一步实现大幅增长。在下游应用的拉动下,我国光伏产业继续回暖,制造企业渐渐走出“寒冬”,其中多晶硅2014年产量达到13万吨,超过全球总产量的四成,继续位居全球多晶硅生产第一大国。
回首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历程,作为光伏制造业最基本的原料,多晶硅从完全依赖进口到自给率达到50%以上,从近4000元/公斤的价格下降到200元/公斤左右,“拥硅为王”时代的结束,挤掉了光伏产业链上的泡沫,让我国光伏产品得以摆脱议价能力低、抗风险能力低的尴尬局面,让我国光伏产业摘掉了“两头在外”的帽子,使得产业链更加协调、均衡、可持续地发展。
基于此,光伏制造成本和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速度才远远超出了预期,我国乃至全球光伏应用才有了今天的大发展。但遗憾的是,对产业发展做出如此贡献的我国多晶硅企业,不仅一直没机会享福,反而频遭劫难。
2011年开始,欧洲各国削减光伏补贴,欧美光伏市场环境恶化,太阳能光伏企业大量倒闭停产,多晶硅价格继续走低。国内多晶硅行业由于刚刚起步,平均成本远高于国外老牌企业,因此更是深受打击,企业普遍亏损严重,大量企业被迫关停。如果按早期每千吨7亿元的投资计算,至今仍停产的的几万吨产能,已经让国内企业交出了几百亿元的“学费”。
如果非要从这场浩劫中找出积极的因素,那就是随着大部分高成本、老旧生产线的关停淘汰以及部分中小多晶硅企业的破产,国内多晶硅产业结构得以迅速调整,主流企业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在成本和技术上逐步具备了与国际先进企业竞争的实力。
但是,国外老牌企业不可能放任中国竞争对手的成长。他们依托自身企业集团优势和国家补贴优势,不惜严重亏损的代价,开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对我国进行倾销。从长远和整体利益考虑,为保护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商务部对美、韩进口的多晶硅发起“双反”调查。
但事态并未朝我们想象的方向顺利发展。在2014年年初“双反”实施后,多晶硅进口量回落还不到两个月,就又开始恢复增长,并至今始终保持量增价跌的态势。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国外企业规避了“双反”的影响。2014年我国多晶硅进口量达到破纪录的10.2万吨,比2103年增长了27%。2015年1~2月,进口量又比2014年同期增长了29%。
尽管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随之发文暂停了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的申请,但由于预留了缓冲期,在之后的两周内,突击审批的合同迅速突破了10万吨,超过了以往任何年份的全国总进口量。美国REC公司在突击签订了巨量合同后,还得了便宜卖乖,公然宣称“未受到中国‘双反’措施的任何影响”。
允许国外多晶硅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相当于为规避“双反”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严重影响了贸易救济措施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下游企业在短期内采购了如此大量的进口原料,意味着同期对国产多晶硅的需求大幅减少。突击审批之后,国内多晶硅企业陷入了降价也拿不到订单的被动局面。目前,国内多晶硅价格已从去年年底的15.6万元/吨下滑至13.2万元/吨,甚至低于“双反”终裁公布之前的水平。
以当前的价格来看,即使是成本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国内企业也只能勉强维持,而其他十几家企业则已经很难覆盖生产的现金成本,只能通过减产和停产检修来缓解库存压力。截至去年年底,国内多晶硅企业积压的库存就已达到1万吨。国内多晶硅企业再次迎来存亡危机。
那么,减少海外多晶硅进口,国产多晶硅能否在产量和质量上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答案是肯定的。海关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我国从美韩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量达4.3万吨,相比之下,2014年我国多晶硅的实际净增产量达4.8万吨,即国内多晶硅的新增供应完全有能力弥补封堵加工贸易进口带来的美韩供应缺口。若再将2015年7.6万吨/年的新增产能考虑在内,则弥补全年大约7万吨的加工贸易进口缺口也不在话下。同时,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我国多晶硅一线供应商的产品品质已完全达到了国家对于半导体级硅料的标准与定义,而半导体级较太阳能级的纯度要求更高。
显然,国产多晶硅无论是“量”还是“质”,都完全能够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反之,国外老牌企业则不会永远亏本赚吆喝。不惜亏损以占领市场,掌握市场主动权后再改变定价策略,正是他们惯用的手段。如果继续放任其低价倾销,等到国内多晶硅企业丧失与其竞争的能力,他们再重新举起价格“大棒”的时候,一切就都太晚了。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
我国多晶硅产业已具备实现进口替代基础
2014年,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总体趋好。其中,多晶硅产量达到13.2万吨,同比增长57%;多晶硅生产企业数量达到18家以上。回顾之前的产业最低谷,当时仅有5~6家企业在生产,且其中多数产量较低。同时,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达到84.6%;行业集中度较高,前10家产量占比达到91%,前5家达到77%。
曾几何时,我国光伏产业“两头在外”,多晶硅基本全部依赖进口。如今,自给率已经超过50%。从全球产量分布情况来看,我国已经是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国,占全球产量的43%。不仅如此,我国多晶硅产品的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从成本来看,在不考虑设备折旧的情况下(各企业设计的折旧期不同,很难比较),国内个别先进企业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从技术水平来看,多晶硅产品转换效率不断提升,流化床法即将规模化量产,如陕西天宏与美国REC合资建厂,江苏中能自主研发。
总的来说,我国多晶硅产业已具备实现进口替代基础。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多晶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鲁瑾
多晶硅”双反”旨在维护产业长远健康发展
受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影响,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在2012年先后做出了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双反”的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了极大制约。同时,国外多晶硅企业依靠其企业集团优势和国家补贴优势,对中国多晶硅低价倾销,“两头挤压”使得中国光伏产业链“叫苦连连”。
2012年7月,商务部发布公告发布第40、41号文件,决定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多晶硅“双反”的出台,是在眼前局部利益与长远整体利益间作出的艰难抉择。一方面,既要维护公平贸易,尤其是我国光伏产业正处于与欧美纠纷不断的敏感时期,通过多晶硅“双反”释放出我国维护光伏产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整体利益,毕竟有可能增加我国下游企业的制造成本。
我国多晶硅行业一直在自身利益与下游产业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事实证明,“双反”出台至今,国内多晶硅价格仍然维持在较为合理的价格区间内,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国外多晶硅通过加工贸易等方式使得进口量未降反升。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硅业分会会长赵家生
应继续严格执行“58号文件”
商务部对进口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之后,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多晶硅比重大幅上升,使得措施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针对这种情况,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在8月14日发布了2014年第58号公告《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决定》(“58号文件”),旨在堵住规避反倾销措施的漏洞。但是,在文件公布之后的两周内,突击审批的加工贸易合同迅速突破了10万吨,超过了以往任何年份的全国总进口量。仅美国的一家企业即和国内企业签订高达3万多吨多晶硅加工贸易合同。这部分进口完全规避了反倾销措施,已经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冲击。
加工贸易进口对国内产业的不利影响还会持续多久,取决于今后能否严格执行“58号文件”。根据目前政策,已审批的加工贸易合同最晚可执行至2015年8月31日,此后进口多晶硅将不能通过加工贸易进口方式规避反倾销税。只有继续严格执行这一政策,才能逐渐消除前述突击审批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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