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进口伊朗集装箱装铬矿进行衡器鉴重时,检出货物干态重量短少67.921吨,短重率为50.4‰,短重货值为14933.79美元。
该批货物共53个集装箱,国外湿态货物重量为1350.0吨,天津检验检疫经衡器鉴重,货物湿态重量仅为1287.4吨。经检测,装货港检测报告水分与卸货港实际检测水分差别不大,货物短重原因主要为集装箱内实际所装货物重量参差不齐,从14.930吨到34.110吨不等,差别极大,而国外重量提单中显示集装箱内重量基本一样,与每个集装箱实际货重量相差巨大。
据天津检验检疫局统计数据,2015年年初至今,该局共检验进口伊朗集装箱装铬矿共计12批次,其中有6批检出短重情况,短重比例高达50%。
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铬矿国内收货人: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注明以到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保留到货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权利,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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