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国家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1】5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对本项目漳河林场连接线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路线起源于临漳县马义公路,上跨京港澳高速,后与中华大街平交,跨越民有南干渠、经高庄村北后,终于107国道,全长 7.732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全线设置分离式立交247m/1座、中桥70.04 m/1座、涵洞23道,平面交叉13处。
2.2计划供货日期:2013年9月—2014年6月。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沥青材料的供货,分1个合同段。具体要求如下:
合同段 产品名称 数量(吨) 交货地点
ZLQ-01 石油沥青 773.832 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所处地点或施工现场
改性沥青 660.482
乳化沥青 164.307
改性乳化沥青 341.26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年检合格)或其授权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年检合格)。
3.2沥青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2012年4月1日之后出具的石油沥青、改性沥青检测报告。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顺利完成累计不少于10000吨的公路项目沥青供货,且有1个单项合同沥青供货数量不少于5000吨,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3.6在邯郸市范围内,具有5000吨以上自有或租赁的储罐,有足够的中转存储能力和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8 日至2013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邯郸市民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测报告原件、沥青供货业绩证明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 元,技术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
地 址: 邯郸市和平路389号
邮 编: 056300
电 话: 0310-5106156
传 真: 0310-5106156
联系人: 闫建民
招标代理: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
邮 编: 050010
电 话: 0310-7109025
传 真: 0311-86999233
联 系 人: 张利智 张雪辉
招标代理单位监察部:张春光
电话:0311-8696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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