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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环保部、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三个部委正式启动第四次全国环保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1993年、2000年和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分别开展过三次全国环保产业调查。”在启动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在我国环保产业将应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有利形势下,急需全面摸清产业现状,为科学制订和实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提供依据。
根据《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预测,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环保服务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形成50个左右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环保服务公司。
此次启动会议部署了第四次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进度安排。“各地在2013年2月28日前上报本地区的调查数据,经全国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审定后,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的主要数据将于2013年8月前统一对外发布。”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表示。
突出对环境服务业的调查
吴晓青表示,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深刻指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否见到成效,一个明显的标准是节能环保产业能否发展壮大起来。因此,从整个意义上讲,摸清全国环保产业家底是一项关系环保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
“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方案以2004年环保产业调查方案为基础,根据最新的工作形势、要求和技术进步以及产业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完善和修订。”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信息部主任李宝娟介绍,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有五项,大都与环境服务业相关。
这五项内容分别是,侧重对当前环境服务业的整体组成结构及收入进行详细了解;对所有环境工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项目进行逐项调查;对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模式及项目情况进行摸底;增设了对环境服务企业的调查问卷;按照国务院关于服务业统计的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的经营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根据三部委的部署,调查的时期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从调查范围上来看,此次调查并非普查,而是在突出重点基础上的全面调查。全面调查是指除传统意义上的污染防治产品外,还涉及到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以及环境服务业。
赵英民介绍,此次调查的重点有两方面,一是以污染防治产品制造业以及环境服务业为重点 ,二是调查对象为部分环保及相关产业的从业单位,即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法人单位和环保及相关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法人单位。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环保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属性、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从业人员、出口情况等。
中央财政投入约900万
在启动会以上,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司长文兼武特别强调,各地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不能因为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国家、省、地(市)、县(区)各级都要建立起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基层单位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数据质量负责,受表部门对本级数据质量负责。”赵英民介绍。
同时,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对本报记者透露,此次调查的投入主要由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提供适当补助,大约为900万,中央财政补贴的分配会综合考虑各地的工作量以及财政能力等多种因素。
根据三部委安排,第四次全国环保产业数据将于2013年8月前对外发布。对此,赵英民强调,调查结束后各地要开发应用后调查成果,一方面作为决策参考,另一方面还要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度,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此外,吴晓青还透露,中央财政从今年起设立了环保先进示范推广专项资金,今年的资金额度大约为5亿,主要用于支持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PM2.5控制等重点领域环保先进技术的示范和推广。
(关键词:环保 产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