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此次园区发展规划指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二期项目及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不得新增废水排放。
据悉,神华包头煤化工项目现有部分清净下水通过尾闾工程排入西河最终进入黄河,此次园区规划要求神华包头煤制烯烃二期项目及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不得新增废水排放,同时对现有工程外排清净下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做到增产不增污,该企业外排尾闾工程的废水中COD、氨氮指标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包括特别限值),盐类要满足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的设计指标要求,必要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二期项目)产能规模为200万吨/年煤制甲醇及7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总投资171亿元,主要产品和中间产品有:MTO级甲醇、聚合级乙烯、聚合级丙烯、硫磺、MTBE、丁烯-1、聚丙烯、聚乙烯等。升级示范后,煤制甲醇的产能由180万吨/年增加到3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的产能由60万吨/年增加到130万吨/年。
同时,神华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将利用一二期烯烃项目富余合成气新建合乙二醇60万吨,总投资达到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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