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锅炉用甲醇燃料通用技术要求》和《锅炉用甲醇燃料储供设施技术条件》两项地方标准,促进“甲醇替代天然气”保供暖工作的开展。
根据山西省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使用甲醇替代部分天然气供暖需尽快出台全省相关技术标准。山西省经信委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由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具体承担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确定了标准化专家组人员名单,并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报送了《锅炉用甲醇燃料通用技术要求》和《锅炉用甲醇燃料储供设施技术条件》两项地方标准立项材料。
标准参照山西省《车用燃料甲醇》《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甲醇燃料调配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储罐清洗作业安全规范》,结合锅炉用甲醇燃料在生产和使用方面的特性,起草了两项地方标准初稿,经技术审查通过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审查后,最终发布。
这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可以有效保障部分地区推广实施甲醇燃料替代天然气供暖,切实缓解因气源缺口形成的采暖季保供压力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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