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会同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农业厅等相关单位领导、标准审定会专家、标准起草组主要成员、以及部分农膜生产企业代表召开地方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制修订通报会,并组织标准审定会专家对《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地方标准进行审定。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夏青出席通报会并讲话。
夏青说,地膜覆盖技术在促进我区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地膜回收意识匮乏、回收技术落后等因素,造成了地膜白色污染日益严重。为此,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质监局、轻工行办、农业厅等部门于今年6月底开展农田地膜生产使用新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夏青表示,希望有关专家根据新疆农用地膜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准中关键指标设定认真把关,使标准修订后更加科学、合理、适用。
据介绍,全疆有4700万亩的土地需要覆盖地膜,达到耕种面积的70%。平均一亩地的残留量是16.88公斤,已经超过了全国标准的4至5倍。由于农田残膜日积月累,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此,近3年来,国家及自治区加大了对残膜的治理和回收力度。截止目前,国家农业清洁生产项目已覆盖到全疆31个县,共投入资金1.3亿元。今年下半年,国家又从旱作农业资金中抽出8500万元投入到此项工作中。2013年起,自治区每年拿出专项治理资金3800万,用于残膜的治理和回收。农田地膜生产使用新标准发布实施后,对规范我区农用地膜的生产、使用和回收再利用将起到有力的技术支撑。
(关键字:聚乙烯 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