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统筹领导下,云南省林业厅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始终坚持把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来抓,林权抵押贷款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
截至2013年12月末,全省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33.21亿元和160.33亿元,比年初分别增加18.61亿元和33.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4%和26.37%,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全省人民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24百分点和12.37百分点。全省16个州(市)全部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办理业务的县(市)区由2012年108个县增加到2013年的111个县,覆盖面达86.05%,比2012年提高了2.32个百分点;经办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比2012年新增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兴业银行,达19家,涉及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涉及的农户和企业数分别为14109户和668户,分别比2012年增加2923户和82户。
自2010年以来,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金融在支持加快林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林农增收、产业升级、生态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