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矿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对煤矿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条具体要求。
严格提升运输设备的选型准入。煤矿提升运输设备选型要科学合理,提升机、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等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各种用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韧性指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提升运输设备以及各种保险链、连接环、插销等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检测时间到期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提升运输设备。
严格执行提升运输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提升运输设备及连接装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提升运输设备带病超负荷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格执行钢丝绳的定期维护、检查、更换与报废制度;严格控制提升重量,严禁超速运行,避免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导致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变形甚至断绳;特别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等规定。
强化提升运输设备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提升运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各类提升运输绞车的安装、稳设要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基座地锚要紧固可靠;排绳要整齐,容绳量不得超标;运输声光联络信号要齐全完好;钢丝绳的选型与绞车能力要匹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断丝面积、直径减少量、锈蚀程度要符合规程规定;钢丝绳接头的插接长度、小绞车滑头(钩头)及保险绳的插接或绳卡打设方式、长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开展提升运输设备专项检查。各市、各集团要把煤矿提升运输各类小绞车、钢丝绳、连接装置、插销、钩头、绳卡等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检查达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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