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终端用户的配套企业,纸箱厂话语权较低,通常采取“赊账销售”的方式,因此经常会遭遇客户拖欠货款的困扰。12月20日,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从12月至今的短短二十天时间内,就出现了多起纸箱厂与客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多件纸箱厂被客户拖欠货款
笔者翻阅了多篇民事判决书,发现纸箱厂遇到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时,首先会进行催要,但客户往往会推诿不还,于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稷山县X升纸箱厂与一家客户合作多年,2019年11月14日,双方经结算,该客户尚欠稷山县X升纸箱厂61755元纸箱款,并出具欠条一张。但不知为何,该客户后来在频繁催要下依旧推诿不还,稷山县X升纸箱厂在无奈之下,只能将其诉上法庭。
由于拥有欠条作为证据,事实成立,当地法院判定该客户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稷山县X升纸箱厂支付纸箱款6175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又如晋州市荣X纸箱厂与河北某食品厂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在2019年5月31日签订了《欠款合同》,晋州市荣X纸箱厂向被告河北某食品厂供货,河北某食品厂定期在欠款额度内向晋州市荣X纸箱厂支付货款,合同第六条约定:“账期45天,乙方须在送货单签收之日起45日前将所拖欠甲方的货款结清。”
合同签订后,晋州市荣X纸箱厂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9月25日、10月17日、10月30日、11月1日、11月7日、11月15日、11月17日、12月5日,向河北某食品厂发货共计129256元。以上货物发货单均经河北某食品厂验收确认收货。
此后,晋州市荣X纸箱厂多次以不同形式要求河北某食品厂支付货款,但河北某食品厂却依旧未付。因此,晋州市荣X纸箱厂诉至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望判令诉请。因为该事实有欠款合同、发货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证明,因此判决过程十分顺利。
签订合同时千万要留心
但在另一份判决书中,笔者发现有家纸箱厂由于各种原因,与客户合作时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合同,导致货款难以要回,且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令判决过程一度陷入胶着状态。为此,笔者不得不提醒纸箱厂,和客户一定要签订合同,必要时还须保留相关证据。
同时,还有纸箱厂在提起诉讼追讨时,却发现客户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得到的判决书只是一纸“法律白条”。这也提醒着,纸箱厂在和客户签订合同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检察日报”曾发布过一篇类似文章,或许能对纸箱厂提供借鉴意义。
防止客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五个措施
一、在买卖合同中设置所有权保留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卖方享有的是物权,而不只是对买方的债权,物权具有优先性,如果买方因资不抵债而不能付款或者迟延付款,卖方可以直接主张取回货物,买方的其他债权人则无权要求按比例分配货物或用货物折款。如果不保留所有权,卖方享有的仅是债权,债权的平等性,决定了当买方不能清偿所有人的全部债务时,卖方只能要求变卖买方资产按比例实现自己的债权,而无权要回货物。
二、在合同中设置使用费条款
即在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买方拒不依约付清货款,卖方不仅可以取回货物,且买方必须支付货物的使用费,以确保货物不被贬值或贬损。
三、行使不安抗辩权
即是卖方有确切证据表明买方丧失履行货款的能力时,在买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如停止供货)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投保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公司可以帮你做客户的资信调查(评估买家的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如果你的利润有15%,但信用险可以承保90%放帐损失!也就是说100%的“赊账”销售,即使买家无清偿能力(破产),你的利润还是有保证的!
五、为货款设置担保
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即提供担保人,保证买方不履行付货款义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其中,物的担保主要包括:
1、抵押。即由买方(也可以是买方提供的第三人)提供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货款回收的担保,当买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卖方可以以该物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从价金优先受偿。
2、质押。即由买方(也可以是买方提供的第三人)先行移交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给卖方,作为货款的担保。当买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卖方可以将该物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从价金优先受偿。
3、定金。即卖方可以约定由买方提供不超过货款总额20%的金钱作为担保,买方付清货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买方不支付货款,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众所周知,纸箱包装企业由于成本上涨,再加上大环境形势不好,利润微薄。许多中小型纸箱厂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净利润恐怕只有几十万。而客户如果拖欠货款,在这个现金为王的时代,企业经营无异于雪上加霜。
因此,在与客户合作时,注意审核对方公司资质,了解公司情况。签合同时,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签订。一旦发生客户违约时,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重要的是,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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