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日前印发《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普及时间表。
《意见》明确,根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情况,在3-5年内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实现境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满足消费者免费正常收看地面数字电视的需求,到2020年全面实现地面数字电视接收。
结合实际情况,六部委确定了分步实施方案。第一阶段是从2014年1月1日起,境内市场销售的40英寸及40英寸以上电视机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第二阶段即2015年1月1日起,境内市场销售的所有尺寸电视机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
《意见》要求,上述截止日期之前生产的不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的库存电视机产品在销售时应配送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鼓励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使用的直播卫星机顶盒中增加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模块,相关机顶盒产品应符合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国家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数字电视的普及,数字家庭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数字家庭,即通过网络实现家庭内部各种家用电子电器产品之间及其与外部的互联互通,使家庭成员能够便捷地实现互动娱乐、信息服务与智能控制。数字家庭产业主要指与数字家庭系统相关的制造业以及与应用服务相关的配套产业。
此前,工信部在《数字电视与数字家庭产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数字电视产业销售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数字家庭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到2015年,以数字电视和数字家庭为主的视听产业销售产值比2010年翻番,达到2万亿元,出口额达到1000亿美元,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5%。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数字家庭的产业链已经基本形成。作为产业链的构成主体,芯片和操作系统等核心部件厂商、整机厂商、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都将受益于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字:数字 电视 阶段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