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6日消息,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决定对我国热轧钢产品发起全面日落复审,以确定取消反倾销税是否有可能导致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满5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而由主管机关发起复审,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在复审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
2000年12月,美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泰国、乌克兰等地的热轧碳钢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在2011年初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64.20%-90.83%的反倾销税。2007年,美裁定将继续对中国等地输美的热轧钢产品实施反倾销,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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