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Steel Co.,Ltd.)倾销幅度为159.21%,中国普遍税率为159.21%。
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上海宝钢集团公司(Baoshan Iron&Steel Co.,Ltd.)补贴率为:127.69%;中国普遍:127.69%。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4年11月10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13年10月31日,应美国国内产业美国AK钢公司(AK Steel Corporation,West Chester,Ohio)、美国阿勒格尼技术公司(Allegheny Ludlum,LLC,Pittsburgh,Pennsylvania)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The United Steelworkers,Pittsburgh,Pennsylvania)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25.11.0000、7226.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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