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造船海洋日刊消息,2015年1月20日,韩国STX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被申请人)与仲裁申请人(中国交通银行)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之后,于1月20日,向申请人(中国交通银行)缴纳债务担保资金(RMB 210,246,822.25),而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要求履行债务担保仲裁案终结裁决。
根据说明,重组的债务担保资金(贷款本金的60%、RMB 206,256,855.25,利息全免,假扣押申请费用RMB 5,000,仲裁费用RMB 3,837,482.00,审计费用RMB 147,485.00)为RMB 210,246,822.25。
另外,申请人要求履行债务担保时,被申请人——STX重工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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