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舜天船舶发布公告称,SE Shipping Lines Pte. Ltd.(SE航运)于近日就1艘31200吨多用途船的租售业务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Smooth Shipping Limited(顺高船务)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项下的争议指定仲裁员。
公告称,2013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卖方、顺高船务作为买方和SE航运作为承租方签订了该31200吨多用途船的《船舶建造合同》。同日,顺高船务与SE航运就该31200吨多用途船业务签订了《光船租赁合同》。由此,三方形成船舶租售业务关系,具体形式为:SE航运支付定金后,公司启动建造一艘31200吨多用途船,船舶建造完工后交付给顺高船务,再由顺高船务将该船光船租赁给SE航运。SE航运按约支付租金,租期满8年后,SE航运须购买该船。在8年租期内,SE航运也可按每年不同的折价提前购买该船。
截至目前,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近日,SE航运向公司及顺高船务发函,要求取消合同。
公司和顺高船务于2015年6月26日收到SE航运指定仲裁员的通知,但对方尚未明确具体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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