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等部委4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专家认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转为税收,该政策不会对房地产企业产生直接影响。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土地出让收入划转国库后,中央对于土地出让收入有直接的监管和支配权,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但不代表“土地财政”消失。目前多数城市土地一级整理由地方政府负责,前期资金也由地方政府投入,地方获得土地出让收入后,会拿出部分资金继续用于后续土地的整理。基于此,国土出让收入是土地政府进行土地一级整理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该新政,预计后期会有相关政策细则出台,明确国税对于土地收入再分配原则包括分给地方政府的比例。
我国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是影响房地产税出台的重要变量,长远来看,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是必然的。许小乐认为,本次土地出让收入划转为税收,迈开了改革的第一步,可以理解为是房地产税长效机制的前期准备。
据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流程显示,土地出让过程中,土地出让保证金仍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收取,后续土地收入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费。许小乐认为,过程中房地产企业的缴费对象发生变化,但对金额不产生影响,因此该政策对于房企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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