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动稳增长稳预期,深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强化清单管理提升减负效能”2023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继续优化现行涉企收费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持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促进涉企收费依法合规。持续巩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已向社会公布的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优化调整。研究优化调整涉企保证金项目,逐项明确保函(保险)替代可行性并全面推行替代。
二是推动建立政务服务清单管理制度,持续规范涉企行政许可及其中介服务事项。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三是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加快推动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推动规范“一刀切”执法等问题。精简整合涉企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四是建立完善涉企评比达标、创建示范等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活动开展。严格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各地区批准事项建立项目目录,不得在目录范围以外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进一步优化改进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指标体系和评选评比过程,通过删减非必要性指标进一步实现指标“瘦身”,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优化材料获取、报送、测评等环节,避免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问题。
五是优化完善惠企纾困政策清单,切实做好企业精准帮扶。落实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符合条件行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继续实施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等。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对月销售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引导煤、电价格在合理区间内市场化联动,加大对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抓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继续实施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关键字: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