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
持续推动家电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改造提升县乡家电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集约化配送,逐步降低大件家电配送、返修成本。
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项展销推广活动,在县乡合理布设智能家电展示体验店、开展下乡巡展等活动,提升产品知晓度和渗透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绿色智能电子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产品。
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持续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国家标准研制,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认证。加快建立健全智能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互通。加强缺陷电子产品召回管理。加快推动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营造绿色消费氛围。加强绿色节能理念的宣传,提升居民对超期服役家电危害性的认识,帮助算清“节能账”“经济账”“安全账”,开展绿色电子产品相关标识试点,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换老旧家电、高能耗家电。
(关键字: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