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能源战略,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坚持“电动贵州、绿色出行”理念,黄平县全面启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县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
明确目标。根据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和《黔东南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黄平县实际,计划到2020年底全县规划建设地面集中式充电站1座,主要围绕进机关、进住宅区、进公共服务区、进产业园区、进人口集聚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即“六进一上”)等场所建设充电桩,总数达370个,其中2018年建设任务37个,建设目标49个。
明确职责。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桩(站)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职责,按照《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副主任、县发改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及黄平供电局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调度督查。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季督查、年度考核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
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安全主管部门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创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激发多元化资本建设充电设施的积极性。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桩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加快实现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
(关键字:电动汽车 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