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和中央企业,开展2019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并于2月28日前报送自查、排查情况。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全部企业债券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应重点包括存续期债券总体情况,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领域情况,募投项目运营效益情况,以及对以资产抵押担保的企业债券,检查债券抵押资产后续跟踪评估和信息披露情况。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惩戒。情况严重的将记入企业债券信用信息档案,并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工作中予以体现。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2019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企业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和风险状况。对排查后存在一定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要提前会同各方制定应对方案,按月进行调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及时推动化解风险。对区域内已发生违约、尚未处置完毕的企业债券,加强与发行人、主承销商、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企业债券风险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通知还从规范转报行为,提高转报效率,开展企业债券存续期“双随机”抽查,加强优质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加强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
发改委数据显示,2018年国家发改委核准企业债券225只,共计8386.68亿元,保持债券规模基本稳定。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标准化厂房、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绿色发展、债转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包括支持优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重点规划的项目融资。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既要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也要防止产生新的金融风险,要加大企业债券风险防控力度。开展2019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工作,是为加强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也是督促发行人做好偿还本息准备,防范债券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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