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轮船”)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3+2”艘新造油轮协议(其中“+2”为选择性协议)。出席签约仪式的有招商局集团总裁、招商轮船董事长李建红先生,招商局集团副总裁苏新刚先生,招商局集团总经济师王宏先生,招商轮船总经理谢春林先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总经理李长印先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副总经理董强先生、孙波先生,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子秋先生,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董事长刘征先生以及中石化集团和中国联合石化公司的相关领导等。招商局集团李建红总裁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李长印总经理分别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此次签署的新造油轮为“3+2”艘31.9万载重吨新型节能环保VLCC,预计将从2014年12月开始交付使用。这次签约是招商轮船2012年3月完成向中石化集团、中国人寿和中国中化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第一个新建船舶项目,标志着招商轮船利用市场低迷时机逆周期扩张油轮船队规模、改善船队结构,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油公司的合作计划迈出重要一步。
招商轮船本次投资建造的VLCC油轮为新型节能环保船舶,采用新型主机和最新节能环保设计,预计可比目前船型降低油耗约20%,同时环保相关指标也有较大改善。
本次造船项目的成功签约,招商局集团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2007年-2008年批量订造7艘油轮7艘散货船以来的第二次重大战略合作,是签约方以富有诚意的合作精神达成的,是相互充分支持与理解和共同努力的结果,体现了两家央企集团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国家能源运输安全做出贡献的决心与承诺。
本次新建油轮协议的具体情况参见招商轮船2月1日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键字:大船重工 招商轮船 建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