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对小家电的质量监测结果,65种不合格小家电被责令退市,“SOPOR”一款电热开水壶、“樱花”一款取暖器等产品也在不合格之列。
市工商局介绍,发现的这65种小家电,涉及的主要问题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等不达标,其中像苏泊尔和奥克斯的两款电热开水壶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易产生安全隐患。
部分不合格小家电
苏泊尔电器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的“SOPOR”ZM-200GB型快速电热开水壶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持有人)佛山市海迅电器有限公司的“AUX奥克斯”HX-17B05A电热开水壶
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的“ACA”ATO-M16A电烤箱、“ACA”AB-SN6513面包机
(关键字:北京市工商局 小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