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5月3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3年第237号决议,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容量小于或等于2.5升的不锈钢保温瓶及其它保温容器(该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FOB最低限价的最终措施,具体为FOB最低价格15美元/公斤。
上述措施于该决议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7月1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5月3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3年第237号决议,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容量小于或等于2.5升的不锈钢保温瓶及其它保温容器(该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FOB最低限价的最终措施,具体为FOB最低价格15美元/公斤。
上述措施于该决议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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