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正积极组织进行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此前,抚顺特钢自查发现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申请股票自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停牌。鉴于上述追溯调整工作量较大且追溯调整事项涉及年限较长,相关财务数额核实工作尚未结束,公司无法在2018年4月28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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