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18年8月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各级经济普查机构会同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于2018年8-11月共同开展单位清查工作。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018年4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6月15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已于6月15日前结束。
普查时间
2018年4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此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地区为河北、江苏、湖北、重庆、宁夏。
2018年6月15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已于6月15日前结束,将为2019年1月正式开展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宝贵经验。
目的意义
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据贾楠介绍,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关键字:经济普查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