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2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返还失业保险费率,加大企业稳岗力度。与此同时,财政部、教育部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减税降费措施,并对困难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培训和帮扶。在稳就业的大背景下,以减税、退费、补助为主的一揽子政策,无疑对当前和今后的就业形势形成助益。
返还五成失业保险费
《意见》指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使不少企业在存与亡的边缘徘徊,尤其是小微企业。市场变动不断的当下,与不断攀升的人工、税收、运营等企业经营成本形成对比,企业的利润越来越低,客流与销售越来越少,经营压力日益增长,不少企业正在面临着严峻的市场“寒冬”。
“对企业生存来说,裁员是最终极的决断。不到万不得已,一家企业是不会选择走上裁员的道路。”王军表示,今年以来需求疲软、基建乏力、中低端制造业产能过剩等矛盾显现,企业成本增加。在裁员方面,科技类企业已出现了苗头。
据了解,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便提出降低参保费用,同时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并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等促进创业就业,并将重点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倾斜。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失业保险研究室主任袁良栋认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有必要继续实施降费政策,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作为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将分别提供最高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多部门集中发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就业的影响应高度重视。应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
在国新办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她表示,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把稳就业放在“六个稳”中的第一位。同时,我国就业工作点多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亟需形成促进就业的合力。
此外,张义珍指出,虽然当前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国内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却增多,这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会带来一些影响,再加上就业领域固有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劳动者对高质量就业、自主创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这些都对就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完善措施保障。
在今年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首次在宏观经济目标中出现调查失业率目标。数据显示,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多年来低位。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多个部门出台了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19项具体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其中包括,促进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降税减费等优惠政策
张义珍表示,《意见》印发后,该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作为国务院文件的配套措施。与此同时,人社部又专门下发通知,指导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一些具体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尽快落地见效。
培训、帮扶政策兜底
在就业和失业保障方面,《意见》强调,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据了解,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也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财税〔2017〕49号文件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财税〔2017〕49号文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数据显示,今年我国有820万高校毕业生。人社部此前表示,我国还有一些累积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任务繁重。同时也面临经济发展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 “离开学校,但是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我们人社部门工作的重点。”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说。
同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我国近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此前透露,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834万人,比2018年增加14万人,再创新高。未来,我国的就业压力还将进一步加大。
今年,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公布调查失业率数据,引起了各方关注。数据显示,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经过暑期高位运行后,到9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降为4.9%,10月与9月持平。
“我国高校毕业生逐年增长,伴随着来年春季就业潮而来的压力可想而知。此次的《意见》能够未雨绸缪,先行一步,也说明了政策的前瞻性。”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此外,《意见》还强调,积极实施培训和开展失业人员帮扶。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开展有政府补贴的培训,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
宋清辉指出,就业形势的向好,有赖于整个大的经济环境向好以及政策的扶持。未来,应当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及推进国有企业混改,加快对中低端制造业、基建行业和房地产业的整合,同时拉动内外需。“在整体经济乐观的基础上,配合科学的政策扶持,才能保证就业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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