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1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坚决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12月11日上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工作会。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解读了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规定和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分流职工妥善安置,行业效益大幅好转,钢铁行业建设生产秩序得到改善。但从抽查情况和近期收到举报情况看,杜绝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仍然面临很大压力。会议要求各地区务必要切实将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严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审核关,严肃查处擅自新增产能的建设项目,防止钢铁产能边减边增。对发现违规使用中频炉的,要立即责令取缔、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擅自违法违规开工建设、违规产能置换和备案的,在建项目要立即停建,已投产项目要立即停产。同时,各地区要建立健全本地区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响应核查机制,对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零容忍高压态势。
本次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共同主持。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20个省(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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