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年底,河南省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3%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工业绿色发展理念普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幅提升,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形成。
◎2020年年底前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鼓励钢铁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钢铁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改造升级、省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发展,全省整合建设2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且规模适中的钢铁企业。
◎河南省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
◎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可根据需要实施骨干企业内部改造升级的装备大型化置换。
◎淘汰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针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在排污许可证上注明。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企业,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统筹煤炭消费减量短期和长期目标,重点压减焦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低效产能,大幅削减煤炭消费量。
◎2019年年底前全省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行业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加大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力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建立管理台账;实现对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的密闭储存,对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
◎严格行业规范、节能监察,在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执行最新环保排放标准并进行多频次、标准严格的节能专项监察,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严格执行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鼓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
◎实施智能化改造,引导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生物医药等行业实施“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对关键耗能设备工序、排污治理工序的数据智能化采集、分析处理能力和水平。
◎全面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审核全覆盖,加强造纸、焦化、氮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
(关键字:河南 钢铁 新增产能 新建 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