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马钢集团列入2018年钢铁去产能任务的2座高炉和2座转炉顺利通过省去产能任务验收,实际退出炼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128万吨。这标志着我省2018年钢铁去产能任务完成,也意味着我省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的钢铁去产能任务。
去产能位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首。根据2016年省政府与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省“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任务为退出炼铁产能224万吨、粗钢产能302万吨。 2016年以来,我省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目前已完成五年目标任务。马鞍山市和马钢集团承担了全省90%的去产能任务,2017年和2018年,我省去产能任务仅有马钢集团一家。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有序退出、稳妥安置”原则,马钢坚持去产能与企业人力资源优化、脱困发展、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相结合,全面兑现了向国家、省作出的三年产能退出的承诺。
在压减产能的同时,我省坚决打击取缔违法违规产能,三年来累计查处“地条钢”企业26户,取缔“地条钢”产能约300万吨,全省范围内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基本肃清。
目前,我省粗钢产能较2015年末下降12%,而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2018年前11个月,我省粗钢产量比2015年全年增长15%;产能利用率超过90%,较2015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 2018年前10个月,全省钢铁行业销售利润率8.1%,较2015年提高7.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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