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从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我市(长治市,下同)今年针对大气污染、焦化行业污染、水环境污染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今年生态环境部继续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和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25个轮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我市属“2+26”城市范围内,围绕交办问题整改,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的同时,将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结合实际,我市全面推开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整治焦化行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等问题,全面提升焦化行业污染治 理水平。还将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保护区内违法问题整治,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 项行动。
同时,今年我市还将持续加大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监管力度,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格查处无证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和非法转移固体废物专项执法,严格查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甚至偷埋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 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公安部门将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执法,我市将严肃查处严重超标且排名后 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并在全市通报和媒体曝光,同时纳入信用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未按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或一年内被三次及以上通报的重点排污单 位,进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重点排污单位集中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
(关键字:长治市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