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正式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对于钢铁行业,方案提出: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核查压实任务到企业,确保完成全市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
2022年1月1日-3月15日,原则上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环保绩效 A 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釆取减排措施,秋冬季期间,粗钢产量同比不增加;其他企业根据绩效评级级别、目标任务,按照绩效评级低、错峰生产比例高的原则,分类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比例;2021年以来在国家和省督察督导、钢铁去产能“回头看”等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产能利用率超过120%、未列入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加大错峰生产比例。
错峰生产以高炉设备停产为基础,具体到企业、生产线、生产设施和时间段,严禁以削减生产负荷方式代替,与高炉配套的焦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等生产设施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纳入错峰生产的停产高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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