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六项政策举措,涉及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资金便利化以及深化金融合作;《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正式印发,部署一系列具体举措,推进金融双向开放……2024年开年以来,多项不同层面的政策举措接连出台,稳步推进金融开放。
展望未来,业内人士认为,金融开放以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为主要特征,并牢牢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与此同时,自贸试验区(港)等在全局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金融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国金融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成果显著,而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再次释放出推进金融开放的鲜明信号。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这对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成为我国当前及未来经济工作的一大重要着力点。这个大战略同样也适用于金融领域。在这种新发展格局下,金融领域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必将会赋能整体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改革工作组主管、安永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金融主管江海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展望未来,制度型对外开放将成为金融开放的主要特征。江海峰表示,与先前的要素流动开放不同,制度型开放是以规制、规则、标准开放为主的开放,具有全面、系统、稳定的特征,是一种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
“这是比引进外资机构更高水平的开放,并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最终目标是切实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提升其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能力。”江海峰说,我国将进一步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精简限制性措施,增强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规范境外投融资行为,完善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
另外,自贸试验区(港)在不断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效能的同时,在推进金融开放的全局中也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安永最近发布的《中国金融改革开放2023年度报告》指出,从沿海到内陆,从东北到海南,22个自贸区(港)次第建立,积极探索实施金融创新,推动金融开放,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高水平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根据最新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浦东新区将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为浦东新区引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提供了重要机遇,也为上海自贸区乃至长三角的高水平开放注入了新的动能。我们相信,未来上海自贸区将继续发挥制度创新‘头雁’效应,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全方位制度型开放。”江海峰说。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人士也认为,金融开放要统筹开放与安全,守住风险底线。江海峰表示,金融开放势在必行,但也要充分考虑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难、市场剧烈波动风险等问题。因此,在推进金融开放的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加强金融监管,建立与金融开放环境相适应的金融法律体系,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管,健全金融安全网,增强金融体系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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