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印发。《措施》聚焦“两个根本”,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等方面入手,突出露天采石采砂场治理等重点难点,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当前,云南省提出以县为单元,由各县级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信、林草、水利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分别给每一座非煤矿山贴“四个一批”(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标签,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明确是保留、改造、整合还是关闭,并附相关理由,在充分征求意见、强化政策宣传、科学合理规划优化矿山布局基础上,由县级政府报州(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到2026年底,原则上各州(市)非煤矿山数量要在2023年的基础上压减30%以上。(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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