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12年度全国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情况”(下称:年检情况),截止到2012年底,应当参加年检的矿山95268个,实检94605个,年检率99.3%,比上年度提高了3.3%;年检不合格矿山4380个,不合格率为4.6%。
据介绍,2012年年检重点检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情况、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采矿权标识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14项内容。
年检情况指出,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应当参加年检的矿山总数为95268个,除建筑用砖瓦石材外,煤炭、铁矿、水泥用石灰岩、金矿、萤石、铅锌、铜矿山分列应检矿山数前7位,约占总数的24%。
应检矿山中,实检94605个,年检率为99.3%,较上年度提高了3.3%,抽检18926个,抽检率19.9%。在应检矿山中,贵州、四川、云南三省的应检矿山数量排名前三,分别为7791个、7601个、7515个,约占总数的24%。
全国矿山年检数据显示,应检矿山中86855个矿山设立了采矿权标识牌;81743个矿山提交了储量年报;88931个矿山填报了统计表;90404个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
全国矿山年检中不合格矿山有4380个,不合格率为4.6%。其中,仅西藏与天津市的矿山年检为全部合格,而上海市、黑龙江、福建省矿山年检的不合格率高居前三,且均高达两位数,分别为13.95%、13.43%、11.67%。
据年检情况介绍,4380个矿山年检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不参加年检、采矿许可证过期且尚未办理延续(注销)手续、不办理未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存在违法开采等。
数据显示,通过此次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848个,吊销采矿许可证32个,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7640.38万元,罚没款11319.63万元,没收矿石32.5万吨,移交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4起,发现并取缔非法采矿点57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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