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石空镇工业园区,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金属锰二厂锰锭熔炼车间东侧,项目总投资2074.47万元,总占地面积5760m2,主要建设配料区、原料储存区、铅板制造区、熔炉、连铸连轧生产线、冲压生产线、成品暂存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阳极板60万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铅废气,项目采用铅烟净化塔处理熔铅废气,经铅烟净化塔处理后,熔铅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处理后废气经过15m高、内径0.5m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设施外排浓盐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
软水设施外排浓盐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盐类,废水进入宁夏天元锰业30万t电解金属锰厂区含锰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宁夏天元锰业30万t电解金属锰厂区含锰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熔炼浮渣和切割边角料。
熔炼浮渣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31,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冲板、剪板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全部回熔铅保温炉重新熔化,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设备在采取减振、降噪、厂房屏蔽及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块阳极板制作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强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合理,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清洁生产相关要求,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拟采取的"三废"治理方案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生产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在该厂址的建设表示支持。因此,在切实落实本次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2017年3月2日起,到2017年3月16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石空镇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3299576661
联系人:韩剑锋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联系人:马彦婷
电话:1584835458@qq.com
(关键字:锰 天元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