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拟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式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4日-20日。
2016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曾经发布《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正式通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批准。
环保部指出,该项目在选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影响、废水处理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等五个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据悉,该项目以贵州当地无烟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气技术和S-MTO技术生产烯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80万吨/年甲醇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和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关键字:甲醇 甲醇制烯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