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发第62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决定》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意味着,从2013年起,我国现有税种将由19种减少到18种。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简称投资税,是目前我国现行税制中现有19个税种中的一个。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减轻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投资税,并一直延续至今,投资税也成为我国现行税制中唯一暂停征收的税种,且停征时间长达12年。
为何要废止该《条例》取消投资税?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20日解释:因为投资税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抑制产能过剩和调整投资结构,主要应依靠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法规等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所以继续保留投资税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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