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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预警拟写入环保法

2014-4-22 9:31:02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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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 环保法修订草案昨天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继续审议。针对几年来我国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草案拟加强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治理和应对。草案还增加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
  • 关键字:
  • 环境污染 铅 雾霾

环保法修订草案昨天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继续审议。针对几年来我国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草案拟加强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治理和应对。草案还增加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为进一步提升公民环保意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拟写入环保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实行跨区域统一监测防治
  草案: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认为,在北京等各地已经实行区域联防联控的基础上,将区域联防联控写入环保法对该机制而言是一个创新。
  北京青年报记者对比发现,此前的草案中已有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的规定,此次则增加了统一标准。
  今年年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环保部门已进行第一轮会商,研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关工作。在国务院《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外,京津、津冀分别签订了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北京与河北更商议提出,探索建立协商、通报、预警、联动机制,推进两地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合作。
  一次京津冀范围的法律座谈会上,北京和天津的代表指出,在大气区域污染防治中,相关污染物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因此统一标准非常重要。以机动车油品标准为例,仅北京一地提高标准并不能改善当地空气质量,整个京津冀甚至整个华北地区统一提高标准,区域内各个地方的大气质量才会得到改善。
  本次修订草案采纳了这一规定。针对有委员代表提出的,“政府之间的协商效率不高,推诿现象时有发生”,本次草案明确重点区域外的跨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
  推广清洁能源生产使用
  草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观点:
  有专家认为,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我们国家是一个用煤的国家,治理污染首先要从源头治理。
  环保专家指出,我们国家确实是一个煤炭大国,又是发展中国家,所以煤怎么优化使用,怎么把能源结构更加优化,这是一直以来乃至今后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所以在法律里作了一个引导性的明确的规定,因为我们还有别的专门法律,所以在环境保护法里作了一个原则性规定,主要体现从源头治理的理念,对大气污染来说主要系能源结构的问题,需要改善。本版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政府建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
  草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观点:
  去年,包括北京在内全国多地已经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保专家表示,将预警机制写入法律是对其进一步规范,对工厂何种情况应停产、中小学何时停课,提供一定的上位法依据。这也是对公众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治理在草案里有哪些体现的一种回应。环保专家表示,在国务院颁布“大气十条”等一系列大气治理政策和措施的同时,落实进法律,也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来保障大气治理取得进展。
  曹明德认为,这条规定与后面的环境法律责任相对照,法律的效力就完全不一样。如果地方政府不作为,就可以按照这一条去追究,相关地方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就要负法律责任。
  相关
  环境对健康影响首次入法
  草案:国家鼓励和组织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观点:
  有全国人大代表曾指出,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我们环保法立法目的里提到保护人体健康,环境保护最终的目的是要保护人体健康,因此,要求增加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据报道,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环保法专家吕忠梅就曾提出,应当在环保法中增设健康风险评估条款,将污染对人体健康的长期影响纳入环评体系。
  吕忠梅以此前频繁爆发的血事件为例,指出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仅评估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有无影响,法律中并无条文规定对项目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
  她认为,将健康风险评估纳入环保法,对项目若干年后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从理论上讲,必然会极大减少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关键字:环境污染 铅 雾霾)

(责任编辑: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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