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阻碍国企套保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的一句“将推动取消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各种不必要的限制”引发了市场讨论,国内的期货市场急需大型国企入市的刺激,而大型国企在当前更需要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完善风险管理。北京商报记者多方采访后发现,束缚国企套保的因素不仅有各类政策条款,更有国企自身不可言说的担忧。
会计核算设“紧箍咒”
在国有企业套期保值的限制中最明确的条款来自会计方面的限制。这一限制来源于2007年财政部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于国企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有关规定。
兴证期货研究中心总经理郑智伟表示,根据会计准则对套期保值的规定,套期保值盈亏的幅度必须在80%-125%。现实当中,由于市场变化不断,市场波动幅度往往超过了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量化标准。这就出现企业实物运作与准则的规定相背离。实物上认为这是套期保值,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超出了标准,会把超出部分归类到投机行为,而国有企业对投资有着严格的限制,于是有些国有企业尤其是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碰到这种情况为了不碰“投机”的红线反而不敢进行套保,这也不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是由财政部制定的,符合国际惯例,与国际会计准则对接的会计准则,如果调整起来相对而言难度会比较大。前几年金融危机以后,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出现了一些风险,因此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而现在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在会计准则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建议,财政部门研究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出台适用商品期货的核算细则,放宽对企业套期保值有效性的比例限制,清除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障碍;建议审计部门完善审计方式方法,参照对五矿集团和江西铜业的审计方式,对其他国有企业的现货经营与套期保值进行整体审计,客观全面地评价国有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经济效益。
国资监管尺度不一
对于国企参与套期保值的有详细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条款并不多,除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外,2007年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对国企参与套期保值进行了严格规定。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企的主管部门国资委对于国企参与套期保值监管十分严格,且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尺度不一,这也限制了国企参与套期保值的热情。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5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仍然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国企对于参与期货市场比较消极,主要因为主管单位担心企业在期货市场上过度投机,而在当前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中,参与期货业务即使是套期保值业务,一旦造成亏损会令管理层承担很大的责任;另外,在审计过程中,一般将企业的现货经营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行为分开审计。企业一旦在期货市场受损,在审计报告中显示直接亏损,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则容易影响国有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积极性。
胡俞越认为,市场主体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风险管理,是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监管部门应该放手让市场决定处理风险管理的方式,对于主管部门国资委而言,存在两个方面的误区。首先,国资委对于套期保值的认知不够。国资委应当适度放宽对套期保值的认知,不能狭隘地理解套期保值。事实上,包括套利、点价交易、点期差交易都应该属于套期保值范畴,国资委对于套期保值的概念也要与时俱进。
另一方面,胡俞越认为,国资委应该对套期保值业务做出相应调整。“套期保值是通过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不是单方面的期货盈利弥补现货亏损,也不是单方面的现货盈利弥补期货亏损,套期保值最终目的是为了避险,套期保值容易让人理解为通过期货市场盈利来弥补现货市场亏损,期货只能赚不能赔,这个不符合套期保值的原则,国资委对于套期保值业务范围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做了调整之后,包括现货和期货头寸是否完全对等匹配也不一定,在审计制度设计时需要换个角度,只要达到避险的目的就是套期保值,而审计期货的时候不能单方面说只能赚不能赔。”胡俞越解释道。
除此之外,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参与境内外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业务尚未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导致各地国资委对国企套保业务的监管尺度不一,不利于国企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主观层面消极对待
国企对于套期保值热情不高,除了会计和监管的限制之外,国企本身套保意愿不强烈可能是最根本的因素。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一家上市有色金属央企时发现,由于此前有国企参与套期保值出现了巨额亏损,导致不少国企对于套期保值仍心有余悸。
一位有色金属行业的央企高管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他们母公司目前并没有计划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前几年有过套期保值的讨论,因为当时别的国企做套期保值出现问题,他们对于套期保值特别谨慎,直到目前也没有实行。现在他们子公司那边有少量在做,但规模不大。
这位高管说的国企参与套期保值出现问题指的是此前期货市场发生的一些期货事件。令市场印象深刻的是2002年新加坡中航油事件和2008年中信泰富澳洲铁矿事件,这两起事件都因套期保值而起,其中新加坡中航油事件直接导致当时新加坡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入狱四年。
胡俞越认为,由于金融危机导致期货价格出现大起大落,当时上市公司和大型央企都出现了比较大的套期保值风险,后来,导致国企对套期保值产生了比较大的质疑,但是国企出现亏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套期保值。
阻碍国企参与套期保值最大的障碍,除了国资委这个主管部门限制外,企业自身也存在问题。胡俞越表示,部分国企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落后。比如中粮、五矿发展这样的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很高,他们的业务跟国际市场联系比较紧密,他们的产品在国际上也有比较成熟的期货品种,利用期货工具利用得比较好,但是有一些钢铁企业,缺乏相应的期货品种,本身公司观念意识、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落后,风险管理手段也比较落后,企业自身也有问题。而期货市场怎么去接地气,怎么和现货产业链进行有效的对接,也是期货市场要做的事。
实际上,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不少参与套期保值的国企还专门成立了期货部,一方面可以看出国企对于期货套期保值的重视,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讲,将现货和期货分成两个部门,一个部门亏损,一个部门盈利应该怎么实现平衡?
胡俞越表示,国企在套期保值的操作过程中,应该建立一个风险管理部来统一运作风险管理工作,否则,现货是现货部,期货是期货部,两个部门一起操作套期保值业务,考核标准也不一样,现货挣钱赔钱与期货部无关,期货挣钱赔钱也与现货部无关,这就将两个部门扯成两张皮,如果统一放在一个风险管理平台进行运作,不管是期货盈利还是现货盈利,最后能达到盈亏平衡,也能整体降低风险。
(关键字:套期保值 期货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