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陕西宾馆18号楼2-17会议室 。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325,075,9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9.8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二)《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三)《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2013年度的盈利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现决定公司2013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四)《2013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六)《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七)《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宁连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宁连珠先生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八)《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325,075,971股,占有效投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投票的0%;弃权0股,占有效投票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徐明浩、晏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材料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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