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锡行业排名首位的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贪腐案件25日由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收受、索取10余人员近3000万元财物,这位曾经的云南“锡王”变成名副其实的“吸金王”。
庭上,公司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毅在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副市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向马某某等14人索取和收受贿赂人民币2570.154606万元,美元30万元,港币90万元,新加坡币50万元,价值53万元人民币的玉器4件,价值38.5万元人民币的金条10根。这些钱财中少则万余元,多则数百万。其中,最大一笔来自滇某学院股权转让的830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指控显示,雷毅所得钱财主要来自与云锡及下属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和个人,这些钱财部分被其用于情妇李某某、王某某等人身上,且多用于买房、买车、买钻戒。其情妇李某某供述证言称她们关系存续期间共收到雷毅现金400多万元,银行卡约200万元,成为他最大的花销。
雷毅庭上表示,他向侦查机关供述的是事实。送礼的人有的可能是想跟自己搞好关系,有的为感谢,并希望以后帮助他们等,但对于具体收了谁几次,他已经不太清楚,以之前笔录为准。期间,他的脚一直在不停地抖动。
雷毅说,过年过节收的东西在箱子里,另外的830万一直在杨某手里,自己没有动过。杨某案发后,他预感可能出事,便将箱子交由好友李某某管。自己被双规四五天后,主动向纪委供述了犯罪的事实,并写通知给李某某交出箱子。在纪委,他讲2天。箱子里有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他财物。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弟收杨某50万元开公司一事,他辩称,考虑弟弟在云南做事不好,便要求其去深圳发展,杨某给的钱不用其管、办。其弟弟雷某则表示,2008年,雷毅叫他去家里,让他去深圳成立公司,他也不清楚杨与哥哥的关系,后来才想到可能是杨送给他哥哥的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在收受杨某的钱财中,有50万元人民币为伙同其弟被告人雷某共同收受,二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请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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