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关系到环保数据是否准确,关系到公众知情权能否实现。12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就今年前两个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作出通报。今后,该厅将每月对全省监测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和通报。
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根据“环境保护部监控中心”的统计数据,全省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81%,满足75%的国家考核要求;根据“江西省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平台”的统计数据,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7.26%,满足80%的国家考核要求(两项数据统计日为3月10日,并未通过环保部的最终确认,下同)。
一批企业不达标被点名
截止到2月份,全省国控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仅宜春市万载县金伦造纸厂2月份的数据传输有效率低于75%的国家考核要求。
同时,我省尚有14家国控企业的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未能达到80%的考核要求。如景德镇市的浮梁县金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浮梁大背坞金矿、萍乡市的萍乡众大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栗县春南再生纸厂、九江市的中材科技(九江)有限公司、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鹰潭市的贵溪千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淘锡坑钨矿、崇义县威恒矿业有限公司石公前铜锌矿、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宜春市的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宜丰县天马造纸厂、抚州华鑫纸业有限公司、江西依思特香料化工有限公司。
原本国控企业应于2月底前完成2015年度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和公开工作。截止到2月份,尚有9家国控企业未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如南昌市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九江市的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的江西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崇义县威恒矿业有限公司石公前铜锌矿、抚州市的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上饶市华丰铜业有限公司。
企业两次被通报将受处罚
我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职责,认真核实企业停产申报、排口申报、监测因子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故意缺报、漏报尤其是借停产名义不公布自行监测数据的企业予以处罚。相关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连续两次通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应下达具体的处罚措施。如辖区内存在连续三次被通报的企业,省环保厅将对市、县两级环保局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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