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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铅酸电池回收乱象 亟待整治

2016-7-1 9:26:26来源:金华新闻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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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报料:一些经销铅酸蓄电池的店主将废旧电瓶卖给了上门收购的小贩,电瓶去向不明。他担心处理不当会产生环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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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旧铅酸电池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报料:一些经销铅酸蓄电池的店主将废旧电瓶卖给了上门收购的小贩,电瓶去向不明。他担心处理不当会产生环境危害。

汽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都要用到铅酸蓄电池(电瓶),如果处理不当,废旧铅酸电池会带来污染。因此,如何以市场的方式做好回收工作,完善回收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隐秘的灰色利益链条

废旧铅酸电池含有大量重金属,具有腐蚀性、毒害性。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回收、运输、处置废旧铅酸电池需取得相应资质。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记者调查发现,市区除一些大品牌电动自行车售后维修点和大品牌蓄电池经销点,对报废电瓶采取“以旧换新”,有自成体系的回收、处置系统外,市场上许多废旧电瓶被上门收购的无证小贩收走,其去向连蓄电池经销点店主本人也不一定清楚。

上周五,市区环城南路一家大货车维修点,报废的汽车电瓶堆放在墙角,地面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维修点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废电瓶积累到一定数量,就会有人上门收购。记者问收废电瓶的人是哪里人,收购后又卖到哪里,这名负责人一概说“不知道”。

“谁来收不是收?只要价格出得高,卖给谁都一样。”市区山嘴头一家电动三轮车维修点负责人说,废电瓶换下来后自己处理不了,有人上门来收购是好事,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他从来不会多问对方什么。

据悉,6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区公安、环保联合行动,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转运废旧铅酸电池案件。经查,今年3月起,安徽人明某等人租用市区某城中村民房,用于堆放收购来的废电瓶。6月14日晚,正当明某将出租房中的20多吨废电瓶装满两大货车,准备运往外地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据明某交代,这些废电瓶准备运往江西,卖给一家冶炼厂。

“有人专门负责上门收购,有人专门负责转运销售,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分工明确,形成了一条隐秘的灰色利益链条。”办案人员说。

正规企业抱怨吃不饱

记者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共有四家废旧铅酸电池回收企业,其中兰溪两家,婺城区一家,浦江一家。

浙江新生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这家经省环保厅批准、专业回收废铅酸电池及含铅废料的企业,投资1000多万元,于2014年10月14日成立,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上周五,与记者谈及企业的生产状况时,公司总经理张德瑞摇头说:“废旧电瓶都给‘游击队’收走了,我们收到的就是点零头,根本吃不饱。”

这家公司年回收废旧铅酸电池能力达到5万吨,但投产运营至今,目前每月实际回收只有五六百吨。张德瑞说,如果不受无证小贩冲击,每月回收1000吨应该没有问题。

记者走进公司1500平方米的仓库,这个仓库可临时存放废旧铅酸电池1000吨左右,但仓库内的废旧铅酸电池只占了一角,看去空空荡荡。

“游击队”为何能够抢走“正规军”的生意?张德瑞认为,正规公司的回收处理成本比较高,小商贩游离于政府监管视线之外,回收成本很低。如果要正规转运废旧铅酸电池,必须办理跨省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而且还要办理转出省和承接省两者之间的转移联单。成本差距让“游击队”有底气给出比“正规军”更高的回收价,导致并不具备资质的个体户和外来收购者控制了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渠道。

按照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以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据介绍,浙江新生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制作废旧铅酸电池不锈钢存放箱、回收车辆电解液收集箱,对回收车辆车厢进行防渗防漏改造,这些创新分别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认证。公司对所有回收车、危险品运输车均安装防渗防漏设施及远程24小时在线监控,可实时监控回收员工有无违反环保行为,规范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环节……这些举措使得公司成为省内29家同行业中的标杆企业。

新法规有望严治乱象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市场上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之所以大部分被小商贩收走,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主要流向非法的地下小冶炼厂,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之前的法律规定对废旧铅酸电池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尚不够明确。

据介绍,2008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被认定为危险废物;而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废弃的铅蓄电池”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这一规定,废旧铅酸电池非法回收乱象有望得到严厉惩处。

另据介绍,今年2月16日,环保部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鼓励废电池的分类存放,避免和生活垃圾混合。《意见稿》给出了一条解决路径,即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酸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鼓励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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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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