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资源国际(02889.HK)公布,全资附属新加坡CNR,接获Comptroller of Income Tax(新加坡所得税总监)的法律顾问发出的法定付款要求通知书。该法律顾问就为数515.9万新加坡元(相当于约2940万港元)的款项提出法定付款要求,包括截至欠缴所得税及新加坡所得税总监根据所得税条例加征的罚款,有关款项须由该付款要求送达新加坡CNR当日起计三星期内支付或担保或按复利计算而令新加坡所得税总监满意,否则法律顾问将按指示根据新加坡公司条例,对新加坡CNR展开清盘程序。法定付款要求亦提及在事件圆满解决之前,新加坡所得税总监将继续对新加坡CNR采取其获法例授权采取的一切强制措施。
集团现正与其法律顾问磋商及评估法定付款要求的影响,以及展开清盘程序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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